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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芜湖中考加分政策确定

发布:佚名 更新:2011-8-31 15:49:00 来源:京翰教育中心 录入:陈红 人气:发表评论()】【文字:
2010年芜湖中考加分政策确定

  
  每年的中考政策加分,都是广大家长和考生十分关注的大事。记者从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获悉,今年芜湖的中考政策加分项目和分值已经确定。
  
  据了解,市区考生录取时,符合下列照顾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审查确认给予加分照顾。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不予叠加,以其最高项的照顾分,计入升学总成绩。
  
  应届生初中阶段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全国等级奖项按省级一等奖计分。具体类别为: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②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比赛(电脑绘画、电子报刊、个人网页);③中小学电脑机器人比赛。
  
  应届生初中阶段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学生,全国分区联赛和省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可享受省级示范高中保送生的资格;全国分区联赛和省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加15分;全国分区联赛和省竞赛三等奖获得者加10分。
  
  应届生初中阶段参加省运动会、省青少年运动会和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单项或篮球、排球、足球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篮球、排球、足球项目的主力队员分别限报十名、十名、十四名)获省级第一名加10分,省级第二名加8分,省级第三名加6分,省级第四、五、六名的各加4分,省级第七、八名加2分;获全国等级奖项按省级第一名计分。
  
  应届生初中阶段参加省锦标赛的报考体育特长的考生,获得省级第一名加5分,获得省级第二名加4分,获得省级第三名加3分。
  
  烈士子女加20分;现役军人子女加3分,现役军人近三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的子女加5分;服役期间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加10分;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加5分;台湾籍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学生加3分。
  
  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的照顾加分政策可根据有关政策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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