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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绍兴县中考取消4项加分

发布:佚名 更新:2010-3-3 15:04:00 来源:京翰教育中心 录入:long 人气:发表评论()】【文字:
2010年绍兴县中考取消4项加分

  绍兴县教育局在2009年底公布了《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优惠加分办法》。新政策取消了4项加分的项目,而且加分要求更加严格、透明。
  
  新《办法》取消的4项加分的项目,具体为:参加田径运动会获县级个人单项第一名(原来加5分);市级或省级艺术类竞赛获奖者(原来市级加5分,省级加10分);市级或省级体育类中的游泳、武术、举重(男)、体操、国际象棋项目竞赛获奖者(原来市级加5分、省级加10分);初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绍兴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原来加20分)。
  
  不过,体艺类加分项目中,仍保留了两项。分别为:在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获省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证书及以上者,保留加分,加5分;在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与其他有关部门联办的市级或省级(需经县教育局同意)体育类“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竞赛,获市级个人前3名者或集体第1名的主力队员,获省级个人前6名者或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保留加分,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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